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
为确保国庆节假日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国庆节假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并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特别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以及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彻底清理不用或废弃的实验废液、废瓶等危险品及废纸箱等杂物。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二、落实国庆节假日期间每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仓库、放射源库的监管;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有人管理,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对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钢瓶,要落实双人双锁保管制度,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国庆节假日期间实验室若仍需开放的,各单位要评估实验风险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开放的实验室安全。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值班或现场指导,严禁实验过程一人操作,严禁运转的仪器设备无人看管;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各类实验室房间不得留宿,晚上22:00时之前实验人员必须离开实验室;国庆节假日期间需施工的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四、各单位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并保持通讯畅通。排查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事故应迅速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楼栋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六、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研与科技开发处、教务处将于9月30日开展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检查范围为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相关场所。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