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做好学校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教学、科研任务有序开展,现将实验室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检查事项
1.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及各类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2.对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防护用品、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
3.对设备开机前运行条件进行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开启使用前、通电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4.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设施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清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5.做好学生进入实验室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对所开设实验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迎接新学期开始。
三、检查方式
请各二级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逐项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并认真填写附件《东华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于2021年9月10前将报告纸质版交到行政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61001@ecut.edu.cn(联系人:王国凤17770086159)。
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学校拟于9月中旬对全校各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东华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